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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机产品退款及售后特别约定

发布人:班克 发布时间:2026-03-13 17:13 阅读量:46
物理机产品退款及售后特别约定 - 梅萨云计算

物理机产品退款及售后特别约定

制定单位:内蒙古梅萨云计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2026年3月13日  最后更新:2026年9月7日
重要提示:

物理机(含裸金属服务器)产品涉及硬件采购、配置、上架、系统安装、网络配置等服务,部分产品可能根据用户选择的硬件配置及服务内容进行定制。与普通云服务器、虚拟主机等标准化产品相比,物理机产品具有较高的专属性和不可二次销售等特点。

用户购买物理机产品前,请务必充分阅读并理解本特别约定,尤其是有关订单取消、退款、硬件质量、服务中断补偿及争议解决的条款。对于与用户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我方将通过加粗、弹窗、单独确认等合理方式进行提示。

用户购买物理机产品并确认本特别约定后,本特别约定构成《用户服务协议》及相关订单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适用范围及合同关系

  1. 本特别约定适用于用户通过“梅萨云计算”平台(以下简称“我方”或“平台”)购买的物理机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裸金属服务器及其他由我方提供独立物理计算资源的产品。
  2. 物理机产品涉及硬件采购、硬件配置、设备上架、系统安装、网络配置及相关服务,其退款及售后规则与普通云服务器、虚拟主机等标准化产品存在差异。
  3. 除本特别约定另有明确规定外,物理机产品同时适用《用户服务协议》及平台其他适用于物理机产品的服务规则。
  4. 如本特别约定与《退款政策》针对物理机产品的具体退款事项存在不一致,以本特别约定为准;但本特别约定不得排除或者限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户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我方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第二条 下单、备货及交付

  1. 用户提交物理机订单后,我方将根据订单约定及用户选择的配置进行硬件采购、备货、上架、系统安装、网络配置等工作。
  2. 物理机完成上架并具备按照订单约定提供服务的条件后,我方将通过平台系统、站内信、工单、电子邮件或其他合理方式通知用户。
  3. 用户应按照订单约定的付款期限支付相应款项。订单未明确约定付款期限的,用户应在收到上架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应付尾款的支付。
  4. 因用户原因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付款的,我方有权暂停交付或取消订单。对于已经发生的硬件采购、定制、上架、调试及其他合理成本,我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及订单约定向用户主张相应费用;如用户已支付的款项不足以覆盖上述合理成本,双方按照实际情况结算。
  5. 如用户支付的款项依法或依约属于定金,则按照双方约定及法律法规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如属于预付款、订金或其他款项,则按照其实际法律性质及双方约定处理。

第三条 退款及订单取消规则

  1. 物理机产品原则上不适用平台普通云服务器等标准化产品的无理由退款规则。
  2. 对于根据用户选择的硬件配置、数量、网络资源、安装方式或其他服务内容进行采购、组装、配置或者定制的物理机产品,因产品具有较强的专属性,用户在购买时应充分确认所需配置及服务内容。
  3. 在我方已经根据用户订单实际发生专门采购、备货、组装、上架、系统安装、网络配置或其他定制服务后,如因用户自身原因要求取消订单或终止服务,我方将根据已经实际发生且合理的成本、已经履行的服务以及订单约定进行结算。对于依法或者依约应当退还的款项,我方予以退还。
  4. 用户因自身经营安排变化、业务需求变化、闲置未使用、使用时间较短或者其他非我方原因要求退款的,不当然构成退款理由。
  5. 本条所述退款限制,不适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退货、退款、解除合同或者由我方承担其他责任的情形。

第四条 硬件质量及售后处理

  1. 我方按照订单约定向用户提供物理机,并对交付的硬件配置及质量承担法律法规及订单约定的责任。
  2. 用户收到物理机后,应在合理期限内对设备的外观、配置及可通过正常验收发现的事项进行检查。如发现与订单约定不符,应及时通过工单或其他平台指定方式向我方反馈。
  3. 物理机交付后7个自然日内,如出现经我方检测确认属于非用户原因造成的硬件质量问题,我方将根据故障性质提供维修、更换故障部件或者更换同等配置设备等合理的售后处理方案。
  4. 对于可以通过维修、更换部件等方式恢复正常使用的一般性硬件故障,我方原则上优先采取维修或者更换故障部件的方式处理。
  5. 如硬件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且依据法律法规或者双方合同约定已经达到退货、解除合同或者退款条件的,双方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处理。
  6. 下列情形不属于我方承担免费硬件质量责任的范围:
    • 用户自行拆机、改装、维修或者更换硬件;
    • 用户违反设备操作规范或者我方技术要求使用设备;
    • 因人为损坏、液体进入、物理撞击、异常供电等原因造成的故障;
    • 因用户自行安装的软件、驱动、系统或者其他程序导致的故障;
    • 因不可归责于我方的第三方原因或者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
    • 其他经检测确认不属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的情形。
  7. 用户支付款项或者开始使用物理机,仅表示用户对已经具备合理验收条件的事项进行了初步确认,不视为用户放弃依法或者依约享有的质量保证、维修、更换、退货、解除合同或者其他救济权利。

第五条 服务中断及补偿

  1. 如因我方原因导致物理机连续不可用超过48小时,且不属于计划内维护、用户原因、第三方原因或者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我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向用户提供服务补偿。
  2. 用户可选择以下一种补偿方式:
    • (1)服务期延长:按实际连续不可用时长延长服务期限。延长天数按照“不可用小时数÷24”计算,不足24小时的部分按照1天计算。
    • (2)平台余额补偿:按不可用时长对应的日均服务费用折算为平台余额。日均服务费用原则上按照“订单对应服务总价÷订单约定服务总天数”计算。
  3. 计划内维护、用户违规操作、用户自行配置或操作导致的故障、第三方攻击、第三方网络或基础设施故障、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依法不应由我方承担责任的情形,不计入本条服务中断补偿范围。
  4. 本条约定的服务补偿不影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者因我方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六条 用户确认及格式条款提示

  1. 用户确认,在购买物理机产品前,我方已通过页面展示、订单提示、弹窗、勾选确认或者其他合理方式,对本特别约定中涉及退款限制、订单取消、硬件质量及服务中断补偿等与用户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进行提示。
  2. 用户在充分阅读并理解本特别约定后,自愿购买物理机产品并完成相应确认。
  3. 本特别约定中的任何条款均不应被解释为用户对法律法规赋予其不可通过格式条款排除或者限制的权利进行概括性放弃,也不应被解释为我方免除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4. 如本特别约定的任何条款被有权机关认定为无效或者不具有约束力,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七条 服务期限终止

  1. 物理机服务期限届满的,双方按照订单约定终止相应服务。
  2. 用户因自身原因提前终止服务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外,已实际提供的服务、已经发生的合理成本及相关费用按照订单及本特别约定进行结算。
  3. 因我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依法解除的,按照法律法规及双方合同约定处理相应退款及责任承担事项。

第八条 规则更新

  1. 我方可根据法律法规变化、监管要求、产品调整及业务需要对本特别约定进行修改。
  2. 对于涉及用户重大权利义务变化的修改,我方将通过平台公告、站内信、弹窗或者其他合理方式向用户进行提示。
  3. 对于已经成立的订单,除法律法规允许或者双方另有约定外,新的规则原则上不追溯适用于规则更新前已经成立的订单。
  4. 用户不同意更新后的规则的,可以按照届时适用的合同及平台规则申请终止相关服务;涉及退款、费用结算及其他权利义务的,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合同约定处理。

第九条 争议解决

  1. 因本特别约定产生的或者与本特别约定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客服、工单或者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特别约定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第十条 联系方式

如用户对物理机产品有任何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方:

客服渠道

客服邮箱:support@mesa.nm.cn

工单系统:登录控制台 → “工单” → “财务类” → “物理机咨询”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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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Centos官网停止维护导致源失效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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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通知!用户您好,以下内容请务必知晓!

由于CentOS官方已全面停止维护CentOS Linux项目,公告指出 CentOS 7和8在2024年6月30日停止技术服务支持,详情见CentOS官方公告。
导致CentOS系统源已全面失效,比如安装宝塔等等会出现网络不可达等报错,解决方案是更换系统源。输入以下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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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选择中国科技大学或者清华大学,一直按回车不要选Y。源更换完成后,即可正常安装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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